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發布了《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旨在進一步明確和壓實食品銷售環節中各類主體的安全責任,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該指南的發布標志著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在銷售環節的進一步完善。
指南明確了食品銷售者的主體責任范圍,包括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食品儲存、銷售過程控制以及不合格食品處理等多個環節。要求銷售者必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定期開展自查,確保食品在銷售鏈條中的安全可控。
指南還特別強調了風險防控與應急管理。食品銷售者需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以提升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鼓勵銷售者利用信息化手段,如建立食品溯源系統,實現食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的試行,不僅為食品銷售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操作規范,也為監管部門執法提供了依據。行業專家指出,該指南的實施將有效提升食品銷售環節的整體安全水平,推動食品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加強對指南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要求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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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9 11:04:01